學習書法是一件枯燥的事,也是快樂的事。歷代前賢留給我們諸多經典,都是學習的范本,若大河取水,一兩瓢足矣。須品讀、品析、品賞。
成為一名書法家并非易事,需要長時間的學習、積累與沉淀,任何急功近利的行為,終究不過是自欺欺人而已。書法藝術是一座規模宏大的富礦,不僅可以為其他藝術形式提供借鑒,也可以衍生出新的藝術形式。在學習中客觀條件可以影響藝術家創作的表現形式,書家的基本性格也決定著書法的基本氣息、情調;作者的基本書路,決定其書法的基本面目特征。其中基本性格是天生因素,如書家的靈性、悟性等;基本書路是指書家取法的碑帖,尤其是花精力去認真臨習的碑帖對書家書路有很大的影響,書家再糅以其他,最終形成自身獨有的書法風格。
書家是創作的主體,當天時地利人和之時,其主體性才能達到更好的主觀能動,創作出流傳千古的名作。在書法創作過程中,越是刻意想寫好的作品往往效果并不理想。書貴自然,書法的特殊性要求創作者必須一氣呵成,才可“貫氣”于作品中。如若精心設計、刻意安排,反而只能收獲事倍功半的效果。
書法作品要想表現審美追求,體現思想性、藝術性、觀賞性的有機統一,要求我們不僅要有精湛的技藝,更重要的是要有深厚的文化底蘊。“文質彬彬,然后君子”,書法作品的創作過程,就是書寫者精神內涵自然流露的過程;書法的內涵體現的是文化品味和人文追求,創作者的文化、思想濃縮在筆墨線條之中。發掘書法之美,要回歸傳統、回歸經典。形質格調簡凈淡遠,筆墨意趣蕭疏儒雅,是書法的審美準則。只有具備較高的學識修養,筆底才能有意蘊。
所以,品賞者不僅要了解書家的學書經歷、氣質個性,還要有相應的技能實踐,以及熟悉書法的特質與規律;書法創作者必須具備較高的品賞能力和深厚的文化底蘊,才能具備學習能力,然后才會有創作乃至精品的創作。故而只有將兩者結合在一起,書法作品才能進入一個高的層次。
謝全勝,漢族,1972年9月出生,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、中國書法家協會行書委員會委員,青海省書法家協會副主席。作品60余次在中國書法家協會主辦的展覽中入展獲獎。曾獲全國第四屆、第五屆、第七屆“蘭亭獎”佳作獎、優秀獎,第六屆、第七屆、第八屆青海省文學藝術獎。